更新时间:2022-11-28 21:38
基本限值是指判定人体对电磁场产生生理反应的基本量。基本限值适用于身体存在场中的情形。人体暴露的基本限值通常以比吸收率(Specific Absorption Ratio,SAR)来表示。
国际非电离辐射防护委员会(ICNIRP)制定的限制时变电场、磁场和电磁场暴露的导则(300GHz以下)中的概念,我国现行的《电磁辐射防护规定》中也引用了该定义。
基本限值是指直接根据已确定的健康效应而制定的暴露在时变电场、磁场和电磁场下的限值。根据场的频率的不同,用来表示此类限值的物理量有电流密度、比吸收率(SAR)和功率密度。
通常难于直接测量。只有被暴露者体外空气中的功率密度可以被迅速轻易地测量。
我国现使用的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局颁布的GB 8702-88《电磁辐射防护规定》,规定中给出了职业照射和公众照射两种SAR限值。
(1)职业照射:在每天8小时工作期间内,任意连续6分钟按全身平均的比吸收率(SAR)应小于0.1W/kg。
(2)公众照射:在1天24小时内,任意连续6分钟按全身平均的比吸收率(SAR)应小于0.02W/kg。